最近在寫FDT論文之結果部分,遇到之困難:
1. 選擇要分析之個案數,不是很確定,因為有一位個案,在第一次的FDT有做完4個部分,但在後3次的測驗,都無法做第4個部分,以致花太多時間在思考如何決定,且計算不同人數的數據。最後我決定把這位個案的資料刪除,不管是否有此位個案的資料,人口學資料沒有差太多。我想應求計算有所有完整資料之個案。
2. 在計算practice effect是否達顯著,考慮到底是要用paired t-test還是ANOVA。
假如使用ANOVA,有顯著差異,就需做事後比較,兩兩比較,使用paired t-test及Benferroni adjustment去控制α。
結論:仍在思考中...
3. 計算RCIp時,需使用到ICC值,要用整體4次測驗之ICC值,還是兩兩比較組別的ICC值。現在決定使用兩兩比較組別之ICC值,因為RCI是比較前後測的改變,所以應該使用各個兩次前後測之ICC值。
1. 我同意您決定。效率與經驗有關,越有經驗,越有效率。
回覆刪除2. paired t & repeated-measures ANOVA 二者並不衝突。
3. 您的研究目的為何?實用嗎?也就是 您將有幾個RCI值?實用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