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Summated rating method

Likert scale (李克式量表)由Rensis Likert於1932年所發展。
Likert scale之分數計算與運用有一個基本的假設,即數字與數字之間的距離是相等,在此假設的成立的前提下,不同題目可以加總得到一個量表的總分。換句話說,假設量尺分數之間為等距,同一個構面(construct)的項目(item)可以用加總方式計分。
因此,Likert scale又稱為總加量表法或總加法(summated rating method)。

假如一個量表底下的每個項目有相同的平均值和標準差,代表每個項目的分佈相同,所以每個項目為測量同一個母體(同一個構念),如此這些項目分數的加總,所代表之構念具有意義。例如:測量國文的題目可以相加以表示國文程度,而測量國文和測量數學的題目不應該放在一起或相加成為一個分數,因為其分數不具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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