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

市療IRB

昨天到心路工作坊看了那邊個案的病歷和評估資料,看到二個評估量表"社區復健評量表"(治療師填寫)和"社會功能量表"(自填)。

社區復健評量表有詳細的個人基本資料及有一題評估個案症狀程度,評量個案的症狀是否對生活有所影響,此題應可做收案標準,以確定個案症狀是否穩定。但很可惜的是,並非所有個案都會此量表的資料,所以此量表不適宜於IRB中提出。

社會功能量表主要評估IADL、社交能力和工作狀況。工作狀況包括有無工作、工作幾小時、是否有能力工作等等。此工作狀況資料未來可以為人口學變項的描述,或者可使用分析convergent validity或predictive validity 之效標。

今天老師問我一些重要問題,這都做研究要思考的問題 (現在的我,思考都太片段,不完整):(1) 工具是翻譯還是自己發展? 是否使用普遍? (2) 對要納入收案標準或人口學描述的變項為必要的嗎? (是否肯定需要此些變項) 不確定的東西,如何做效標?


會於下週二 (7/3) 前,確定收案標準或人口學描述的變項,且找時間與老師討論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我們的論文是 secondary data analysis and psychometric analysis
    收案標準是寬或鬆??能否於病歷資料快速/完整取得,應是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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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覺得收案標準應該是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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