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打電話至榮總IRB,確認審查委員對內容的哪些部分覺得需考量科學性及可行性。
1. 可行性問題:填寫問卷須花1個小時,海洛因受測者填寫的準確性、耐性之問題,實際執行時做得到嗎?
我的想法:可從每個問卷填寫要花多時間著手,然後再思考是否從2個施測時間 (門診前和門診後填寫問卷)分成3個施測時間 (門診前、門診後、門診後休息10分鐘再填寫問卷)?
2. 科學性問題:於第四次會評估個案之工作時數,以做預測效度之效標,審查者質疑不同工作時數不易比較其功能差異,建議應有更完整的職業功能或預後評估。
我的想法:是否增加使用評估職業功能的量表當成預測效度之效標?
須於6/29前回覆問題。
須於6/29前回覆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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