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

First-order item-domain structure

一般在分析一階CFA模型時,是全部一階因素和全部項目都設定於模型之中,且因素間有相關。
可參考http://chiuenchi.blogspot.tw/2012/11/blog-post.html之一階CFA模式圖。
亦可看http://chiuenchi.blogspot.tw/2012/08/adlcfa.html之褚式ADL (ADLRS-III)之一階CFA分析。ADLRS-III共有98題,所以無法明顯清楚地呈現整個樣貌,但可大致看到有10個因素 (面向),各因素間有相關。

目前我分析之ADLRS-III的樣本資料為203筆,樣本數太少。項目與樣本數之比數至少要是1:5 (Bentler, 1987)。
所以我分開10個面向一一分析其一階項目-面向CFA結構。
此做法為參照姚開屏老師(2002)之論文,在此篇稱為first-order item-domain structure。
參考文獻
Bentler, P. M., & Chou, C.-P. (1987). Practical issues in structural modeling. Sociological Methods &  Research, 16(1), 78-117. doi: 10.1177/0049124187016001004
Yao, G., Chung, C. W., Yu, C. F., & Wang, J. D. (2002). Development and verification of validity and reliability of the WHOQOL-BREF Taiwan version. Journal of Formosan Medical Association, 101(5), 342-351. 



6 則留言:

  1. 不好意思,我看不太懂「一般在分析一階CFA模型時,是全部一階因素和全部項目都設定於模型之中」是什麼意思耶!
    那是指「一階的模型包含因素與題目」的意思嗎?

    另外,請問二階CFA模型是指「二階的因素+一階的因素+題目」的結構嗎?
    麻煩你再解釋一下,謝謝你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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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您的提問
      一般所指的一階CFA模型是指「一階的模型包含因素與題目」。
      二階CFA模型是指「二階的因素+一階的因素+題目」的結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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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抱歉,剛才漏了3個問題:
    1.你說目前「分開10個面向一一分析其一階項目-面向CFA結構」是因為樣本數太少,
    所以我的問題是:當樣本數足夠,就可以直接分析二階CFA結構,而不需要分而兩個步驟進行嗎?

    2.既然10個面向都屬於ADL,為什麼需要二階結構呢?

    3.如果一階的因素各自分析,就無法看出因素之間的相關了!會不會造成二階模型估計的問題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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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關於第二個問題
      我想是否如同"一階項目-面向CFA模式(以ADLRS-III「應變能力」面向為例)"那張圖所顯示的,第一階的十個面向並未被驗證是否屬於ADL,所以需要進行第二階的驗證?
      換句話說,ADLRS-III想要評估ADL的功能,當研究者依據自己的理論架構出ADLRS-III的十個面向以及這十個面向的題目後,在反過來去驗證這些題目是否可以代表其想對應的面向(第一階),接著,再驗證這十個面向是否能夠反映ADL(第二階)。
      因此不能第一階驗證的結果只能說明,題目是否與能反映其相對應的面向,無法反映是否屬於ADL。所以需要第二階的驗證。
      我的理解是這樣,不知道是否正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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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謝謝嘉笙的解釋。
      你的理解是我目前的想法。
      第一階的個別面向只為驗證個別面向的概念,要驗證此10個面向是否為測量ADL概念,就須驗證第二階CF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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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謝謝您的提問
      1. 當樣本數足夠,我會驗證的「一階的模型」是包含因素與題目。
      當第一階CFA模式不成立時,不會驗證第二階CFA結構。

      2. 需先驗證一階CFA模式,再驗證是否此些面向有更高階的因素 (ADL)。

      3. 二階模型之第二階因素即為呈現第一階因素間是有關係。反過來說,沒有關係的第一階因素,應該不會假設可有共同的第二階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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