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

PSP之IRB進度

4/30之前要繳交IRB第二次初審意見,此次的意見只有一個:於受訪者同意書,相關之研究材料保存期限應說明保存期間之上限非下限。
我詢問過市立聯合醫院之IRB辦事人員,其表示並無規定研究文件之保存期間之上限,若是病歷,依據醫療法,應保存7年。

此次送審,應該會通過IRB初審。通過初審後,須再繳交複審文件,就可以完成PSP之IRB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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