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打電話之前在市療訓練臨床工作人員的講師,請教以下6個問題。
問題一:PSP有設定評估時間的範圍嗎? 例如:詢問個案過去一個月的情況。
回覆:沒有,依使用者的需求設定。例如:工作坊每半年評估一次,就評個案近半年內的狀況。於急性病房的初評,就評個案一住院2-3天之狀況。
若是研究為二個禮拜內須進行再測,就評個案近一個禮拜的狀況。
問題二:PSP是否有標準化的訪談問題?
回覆:沒有。可依據他之前於市療的上課講義中,判斷應瞭解個案的那些能力。PSP早期由醫師所發展,醫師依據個人的臨床經驗判斷個案的能力,所以沒有標準化的訪談問題。
問題三:"一般角色功能"面向,於上課講義提到施測者可參考個案三方面的表現 (學業表現、家務表現、工作表現),以評定個案之狀況。若個案的家務表現能力較無困難 (因個案平常有從事家務,瞭解家務如何進行),但在工作表現中,個案表現出有明顯的困難 (因個案對工作不熟悉)。施測者要如何評分?
回覆:施測者須以個案較"弱"的狀況評分。在此例子,則依據個工作表現狀況評分,不依其家務表現評分。
問題四:"人際與社交關係"面向,於上課講義提到施測者可參考個案四方面的人際關係 (與同學的關係、與家人的關係、與同事的關係、與朋友的關係)。若個案與家人的關係良好,但與同事的關係不是很好 (如不會主動找同事、無知己的同事等)。施測者要如何評分?
回覆:一般人都有可能與家人有良好關係,但在工作場所中,未必與同事有密切的相處,因此須以個案與家人的關係為評分標準,非著重於個案與同事的關係。
問題五:之前發生一位個案實例,個案在第一次評估時,無攻擊行為,施測者評估為"輕度障礙"。但在第二次評估時 (二週後),個案評估當天被其他個案激怒,而導致有一次的攻擊行為 ,施測者評估為"中重障礙"。您對個案大部分時候是穩定的,但突發事件發生時,可能會導致二次的評估一致性低,有何評分的建議?
回覆:上課講義中有寫到"常出現"不合適行為,才評分為"中重障礙"。只有一次的不合適行為,應瞭解個案前幾天是否也有不穩定的狀況出現,才評定個案之障礙程度。
問題六:當評完四個面向後,會計算個案之社會功能總分等級 (註1)。但每個總分等級範圍為1-10分,要如何判定個案在10分尺度中,應為那個分數?
回覆:依據經驗判斷。講者初期在使用PSP時,會評估許多的個案,等級一樣的個案排列在一起,用比較的方式,分出不同個案的分數。當經驗豐富時,就容易判定個案是10點量尺中的幾分。目前已有計算PSP總分等級的App,只要輸入個案四個面向的分數就可獲得個案的總分等級。
註1:PSP有10個總分等級,每個等級為10點量尺。
參考文獻:
Lin, PY, Hwu, HG. 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the Chinese caregiver version of the Personal and Social Performance Scale. Taiwanese Journal of Psychiatry 2012;26:207-220.
參考文獻:
Lin, PY, Hwu, HG. 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the Chinese caregiver version of the Personal and Social Performance Scale. Taiwanese Journal of Psychiatry 2012;26:207-22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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