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請教吳建德老師對於我所設計的執行功能項目給予意見,謝謝吳老師提供了不同的看法:
1. 吳老師認為不一定需要依據理論而發展執行功能項目,而是整理大部分學者認為執行功能所包括的概念,以此些概念來設計執行功能項目。吳老師認為若是理論不好的話,我不是白花時間在發展一個執行功能工具,且無法推廣我的工具。
我當下有回覆吳老師我的看法,我認為工具和理論的發展是互相的,藉由工具的發展而驗證理論,也幫助我們思考要如何修改理論和我們對執行功能的概念。就因為現在大家對執行功能的看法眾說紛紜,所以更需要架構在一個理論下,才能比較完整地看執行功能。假如研究結果不佳,我不覺得我在浪費時間,反而覺得在此發展工具中促使自己對執行功能思考更深入,現在的結果可當做未來發展和修改工具的基石。
2. 吳老師建議我可以思考"計畫能力",到底是心智的計畫 (思考層面)還是行為的計畫 (行動層面)。依據此問題,我再反覆地閱讀Lezak model,我認為Lezak model的"計畫"面向應屬於心智的計畫,而"目的性行動"面向應屬於行為的計畫,把已思考的計畫轉為實際的行動。有些執行功能損壞之病患是思考層面有困難,有些執行功能損壞之病患會說不會做,是行動層面有困難。
之前所設計的題目曾找過正常人和精神分裂症患者施測過,今天重新修改項目的設計,會再找個時間施測正常人和精神分裂症患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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