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

平行分析法

今天和同學一起討論因素分析的作業,計算一組因素分析的資料,在粹取因素數目時,我們在scree plot(陡坡圖)上,無法確定是要取34個因素,所以我們考慮使用平行分析法(parallel analysis)
當時有人提說,平行分析法中最大的項目平均值,與scree plot的特徵值比較,直到scree plot中第幾個特徵值小於最大的因素平均值,就取那個特徵值的前一個數目為因素數目。
不知是否我聽錯,總是覺得這樣的說法怪怪的。我覺得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,把scree plot的特徵值和平行分析法每個項目的平均值,由大到小排列,一一比較兩者的數值,直到平行分析法的某個項目平均值小於scree plot的特徵值,此時,就取前一個數目為因素數目。如下圖所示,在交叉點之前的數目為2,所以取2個因素數目。



平行分析法在SPSSSAS的語法,可參考以下的網址

https://people.ok.ubc.ca/brioconn/nfactors/nfactors.html

2 則留言:

  1. 我們昨天討論的好像不是像你記錄的這樣耶......
    而且後來有跟你解釋直接看陡坡圖和評析分析的線交叉點,
    往前算有幾個因素,就取那個數目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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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所以我有說,"不知是否我聽錯"。當下我認同對交叉點的說法,但對數值比較的說法似乎不對,所以當下我有再向那為同學確認他的想法,只是覺得我質疑他的說法(或許我真的沒搞清楚他的意思)。在此我只是把我自己覺得較正確的想法寫出來而已,任何人認為我的解釋有誤,歡迎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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